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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4 浏览量:

第六条中介超市遵循"开放、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开放。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在全省范围内依法开展从业活动,自主参与竞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中介服务执业限制,不得阻挠和限制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超市,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中介服务机构参与交易活动,不得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差别对待和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中介服务机构选取活动。

第七条中介超市实行标准化、扁平化、集约化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强数据共享,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和网上服务水平。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省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组织拟定全省中介超市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全省中介超市发展规划,推进中介超市标准化、扁平化、集约化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技术力量为中介超市的建设、运维和信息安全等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

(四)研究、协调解决全省中介超市重大问题;

(五)监督管理全省中介超市及其运营机构和有关当事人行为;

(六)按职责分工受理和处理有关投诉,并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有关投诉;

(七)指导和检查各地中介超市管理部门业务工作。

第九条省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一)具体承担省级中介超市日常运营及服务工作;

(二)建设和维护全省中介超市统一中介服务事项库、统一项目业主库、统一中介服务机构库、统一中介超市信用信息库等数据库;

(三)制定全省中介超市有关运营配套制度,指导全省各地中介超市运营机构业务操作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业务流程;

(四)组织实施省级中介超市有关服务评价工作,按职责分工受理和处理有关投诉;

(五)组织开展全省各地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第十条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一)梳理、编制、公布和不断完善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明确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立依据及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要求等要素,对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对已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资质(资格)管理,对发现不符合入驻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及时通知中介超市管理机构按规定将其从中介超市予以清退。对取消资质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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