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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5-16 浏览量:

严肃性、稳定性和延续性。高校基建管理部门应将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向使用和管理单位进行充分说明和解读,认真征求和听取其意见。相关使用和管理单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应杜绝使用功能方面的重大变更。由于使用功能方面出现重大变更导致工程投资增加较多、工期严重拖后,给高校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应按照“谁提出、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高校基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选择项目代建、总承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以及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的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属于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应进行公开招标,并按省的有关规定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广州行政辖区以外的省管房屋建筑项目,工程造价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依法进行政府采购。


    高校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工程招标,不得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得将所有制形式、企业注册地、过高资质等级要求、特定地域业绩及奖项等设置为招标条件。高校要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高校将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发包给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


    高校基建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由高校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提倡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代理由不同的单位承担。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坚决杜绝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图纸和实际施工图纸“两张皮”的现象。高校应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查和核实。提倡高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


    高校基建项目招标时应合理设立暂列金额,尽可能避免暂估价。依法可以单独发包的校园道路、校园绿化、外排污、外供电、外供水、重要设备和材料以及专业工程等,如果要纳入总承包范围的,在总承包招标时应有相应的完善的施工图纸和具体要求,并且包含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否则,对达到应招标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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